怎样理解我们的文化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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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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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决定了社会主义事业在中国的鲜明“特色”,孕育了今天的“中国梦”。正如习近平同志最近指出的,在全面对外开放的条件下,我们要更加全面客观地认识当代中国、看待外部世界。只有切实把握中华文化的精髓,发挥其优势,才能把梦想变成现实。
离开了文化的主体性特质和尺度,就不能正确看待民族文化的特色和优劣
怎样去观察和判断一个民族文化的特色和优劣?首先要懂得“文化”是什么。文化的本质是“人化和化人”,即“使人之为人”的全部要素、过程和成果。按照这个本质来理解,毎一个民族的文化,都是这个民族自己生存发展方式和过程的凝结,是民族主体生命历史的积淀。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文字符号,这是一切民族文化的“共色”;而一种民族文化的“特色”,也是来自民族主体特有的生存发展条件和具体历史过程,就像每个语种的字体和发音都有自己的特征,是来自语言形成的独特历史一样。其“特色”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自然地、历史地形成的,因为它代表着民族的现实的、具体的个性。
一般说来,并非所有特色都一定是优点和优势;但是从根本上说,一个民族文化最重要的、核心的基本特色,与其民族主体的生命之间,却必然有一种本质上的、占绝对优势的、不可分离的内在联系。因为,“我的文化就是我本身”——民族与民族文化存亡与共,荣辱相依。除非民族本身改变,或被消灭和取代了,否则这种联系是不会让位于其他文化的。在这层意义上,就可以说“特色就是优势,优势就是特色”了。
可见,文化上的所谓“特色”和“优势”,虽然看上去似乎是在与其他民族文化的比较中显现出来的,其实却是来自文化的主体性,来自文化与文化主体之间不可分离的联系。所以一般说来,任何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的文化和文明,都具有自己的一定特色和优势。世界上各民族之间,在文化上都应该平等相待,相互尊重,相互交流,彼此都有可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之处。
这样说是否抹煞了文化的先进与落后之分?不是的。这个问题国际学术界讨论了很久,结论是:所谓民族文化的优劣或先进与落后之分,只应以民族主体自己的生存发展为尺度,看其是否能够为主体的发展提供相应的资源,而不能用一个民族的尺度去衡量另一个民族的文化。要区分文化的“优势”与“强势”两个概念:“优势”是指主体自身的条件,“强势”则指对其他主体的态度。人类历史证明,帝国主义、殖民主义、霸权主义的文化“强势”,总是以侵犯其他民族主体的权利为目标的。从长远看来,这种“强势”所代表的未必是某种先进文化的“优质”成份,相反倒常常是人类文化中的“劣质”成份。这一点正在为今天的人类所觉悟。
总之,离开了文化的主体性特质和尺度,就不能正确看待民族文化的特色长短和优劣得失。主体性的立场和思想方法,是我们在看待任何文化现象时都不能忽视的。
中华优秀传统精神文化的突出特征,总体上表现为:每个民族和个人“自强不息”的进取意识,与整个文化体系“厚德载物”的宏伟气质之间的和谐统一
一种文化的特色和优势,根基在于其主体本身的存在,在于其主体精神的力量。我们中华民族主体的形成及其主体精神,是造就中华文化基本特色和优势的根基。
中国是一个有几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漫长的历史之所以能够缔造灿烂的中华文明,关键在于逐步形成了一个伟大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国大地上原有许多部族和民族,这些民族长期共处,并互相交流促进,共同发展,融汇成一个多民族和谐的大家庭。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要数人口最多的民族——汉族的产生。众所周知,汉族本身并不是一个原生的单纯民族,而是在许多小的民族多次交汇、结合的基础上,经过一场又一场伟大的自我创造而形成的。如今的中华民族,已经是历史上生成和积聚起来的56个民族的整体。“中华民族”既是一个历史主体,又是一个现实主体;既是一个实践概念,也是一个综合了种族、经济、政治和日常生活要素的文化概念。正如习近平所说,“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中华民族”作为自觉主体的形成,是中华文化几千年延续不断地发展的必然结果,保持活力的历史见证。
中华民族主体的形成,意味着中华文化有了自己的整体面貌和鲜明特色。在历史和现实中,中国一切大大小小的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每种文化在不同时期也都有自己的一定特点和收获。从远古到明清以后,从中原到边陲,从海内到海外,中华文化的瑰宝繁若星河。对此,我们可以举出无数的例证和细节来展示它的宝藏,随时在具体的情境中体会中华传统文化的特色。但我们不能“只见果实,不见果树和大地”,不可停留于表面现象和具体成果而忽视它们的整体联系和历史脉络。从总体和深层次上总结,我们更应该看到,正是使56个民族密切地凝聚成一个命运共同体的相通血脉和命运纽带,才是造就中华民族共同体文化特色的生命力源泉,并具有无可替代的优势地位。这种血脉和纽带,首先来自中华民族宏伟博大的主体精神,它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灵魂和主动脉。
中华优秀传统精神文化的突出特征,总体上表现为:每个民族和个人“自强不息”的进取意识,与整个文化体系“厚德载物”的宏伟气质之间的和谐统一。以精神文化的最高形态——哲学思想为例,中国哲学的特有面貌,正是以人为主体,将天、地、人融为一体的思考方式,和以“厚德载物”为取向的人文精神。这一思维方式早在先秦时期,在儒家、道家、墨家、法家等诸子百家学说的相互交流和汇合之中,就已经形成并表现出来了。中国传统哲学一向以人而不是以神为本,因此形成了人本主义的信仰和道德体系。在国家社会层面上,它强调以“厚”为德,主张要有大地一样的胸怀,包容和承载万物,使之充分生长繁殖。所以它对内对外都主张“和而不同”,追求“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境界。按照这样的精神,中华民族具有了宽广、从容、厚重而机敏的胸襟气质。中国的有识之士从来不怕改变自己,而是处变不惊,乐于和善于学习借鉴世界上一切有益的东西,兼容并蓄以成就自己,从而为自己造就了“大象无形”,不拘一格,气象万千,“汪汪如东海之波,澄之不清,扰之不浊”的独特文化景象。这种汇合百家、与时俱进的哲学风格,意味着中华文化的传统不是单一的而是复合的,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不是凝固的而是流动的,不仅是古代的,也是近现代的。
应该说,“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和“大象无形”,正是一个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历史悠久的伟大国家所特有的景象、特有的气派,是一个有志于肩负人类历史重任的伟大民族共同体所需要、所应有、所能以自持的文化风格和整体面貌。几千年来,这种精神作为无形的文化底蕴和活力资源,被一代又一代中国人自觉不自觉地保持和发扬起来,至今仍然生机勃勃。从大的方面看,中华民族今天的重新崛起就是它的必然表现;从小的方面看,如今无论在内地还是海外,也无论是表达为“认祖归宗”、“光宗耀祖”、“落叶归根”,还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为祖国争光”,等等,总之“我是中国人”这种意识,包含了深厚的中华民族认同感,对祖国兴衰的权利与责任感,并由此产生了无比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这种意识已成为中华儿女的普遍心理特征。
总之,中华民族主体精神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和基础。以中华民族主体精神为核心的文化体系,一直起着凝聚和维系中华各民族精神生命和力量的作用,是中华民族不断成长壮大,屡经磨难而终不溃散,并能奋起振兴的最强大的动力。可以说,这是我们全部特色之中最大的特色,一切优势之中最突出的优势。
目前最需要的,是确立一种以今天的国家民族之“我”为主,以实践为原动力,以改革创新为路径,以向新的高度前进为取向的文化意识
只有站在世界大局和历史大势的制高点上,才能充分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的意义。
首先要有历史的眼光,把中华民族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看作一个连续的整体,自觉坚定地宏扬中华民族的主体精神。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我们今天从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说到底,就是由中国人,在中国这块土地上,以实现社会主义和民族振兴的美好理想为目标,按照中国自己的方式探索创造出来的事业。作为一种社会主义的实践,其“中国特色”就在于,它是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因而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的。所以,要把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宏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持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发挥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看作是一个统一的过程,看作是宏扬中华民族主体精神的新的目标和境界,自觉地担当起来。
其次要有改革创新意识,使优势成为优化的资源,使实力成为超越的助力。对我们来说,已有的优势和实力,是应该充分依靠并可以尽力发挥的潜力与条件,却不等于现成的结果,更不是历史的终点。因此,我们清醒地估量自己的优势和实力,绝不是为了逃避现实,回避挑战,自我满足,停滞不前,玩物丧志,坐吃山空;而是为了在激烈竞争的国际环境中,既看到挑战,也看到机遇,从而更好地调动民族传统文化资源,继承和发扬自己的优势,运用实力,扬长补短,力争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宏伟业绩,再创中华文化新的辉煌。只有这样,才能不辜负中华民族世世代代的积累,对得起海内外中国人血汗凝成的实力。
最后,也要注意排除各种文化盲目性的干扰。例如在看待中华传统文化的现代意义时,有几种以“终结论”为特征的历史虚无主义态度,是绝不可取的:
一种是无视民族主体,以所谓“现代性”和全球化为理由的“终结论”:仅仅把中国近代以来落后挨打的遭遇归咎于传统文化,却看不到一直寻求民族振兴的力量来自何处,以为中国传统文化将止步于现代化和全球化;以为要融入现代世界的主流,就要把眼光向外,追随西方;对于西方,尽管看见那里的某些“果实”很美,却不知道这些果实出自怎样的文化之“树”,有怎样的生长条件和过程,却要直接“移植”过来,不管“水土”如何。这种把“非中”、“西化”当作最终出路的思想,当然与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势无缘,却无异于古人摈弃过的“东施效颦”、“邯郸学步”。
另一种则相反,是以现代性和全球化的“困境”为理由,力求反证中国传统道德和人治主义文化优越与完备的“终结论”:总是以复古心态理解文化复兴,无视历史上的挫折和教训,一厢情愿地美化过去的东西,仅仅把古人的道德理想和说教当作精华,热衷于无批判地重复和把玩。这种把“复古”当作导向的优越感,实际上意味着中国传统文化的优势终结于古人描述的道德理想和规范体系,此外更无先进的思想资源。因此它不仅“排外”,也“非今”(厚古薄今),看似坚守传统,却恰恰是阉割了中华传统文化的整体优势,甚至还把历史已经证明了的劣势当成了优势。
还有一种,是眼下颇有市场的以急功近利为理由的“终结论”:认为优秀的传统文化终结于书本和理想,与现实并无关系,“远水不解近渴”,“成功不需要文化”;只求满足一己一时之需,获得一己一时之利,为了获得权力、金钱或地位,便可以无视规范,不讲品位,不择手段;为了获得一点感官的享受,便不惜以低俗为荣,消费至上,排斥理想,拒绝高尚;贪图享乐而蔑视劳动,崇尚投机而亵渎诚信,以炒作取巧冒充创新,等等。这种把“非文”当作“自我解放”的庸俗态度,看似在张扬个体权利方面很有现实感和现代感,与前两者有所不同,实则是把中西文化史上的糟粕当成了宝贝,走向自我放逐,甘愿扮演人类文明寄生虫的角色。
无论是“非中崇西”,还是“非今复古”,抑或是“非文无品”,等等,各种文化虚无主义的共同点,最终都是无视中华民族自我现代化的主体性,特别是不把包括自己在内的当代全体中国人看作是中华文化的主体,拒绝以今天的全体中国人为主体来进行文化反思和自我超越,有意无意地割裂、放弃了中华民族主体的权利与责任。割裂了权利与责任,就是瓦解了民族主体,就是牺牲了整体和未来。这种心态是与我们民族振兴的大业完全背道而驰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前所未有的事业,我们不能在错综复杂的文化现象面前迷失方向。无论继承宏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还是分析借鉴西方现代文化,都有一个立足于自己现在的实际,以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为武器的问题。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价值观和文化观都告诉我们:无论我们传统文化已有的东西,还是我们缺少而国外所有的东西,都不能盲目取用,而必须以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精神境界、壮大国家民族的实力为标准来取舍。而这也正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突出优势所在。因此我们的着眼点,首先应该是继续高扬中华民族的主体精神,通过努力壮大我们的文化优势,增强国家的文化实力,去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有的文化面貌。而目前最需要的,是确立一种以今天的国家民族之“我”为主,以实践为原动力,以改革创新为路径,以向新的高度前进为取向的文化意识。对此形成共识,将使我们有足够的清醒和自信:
“中华民族创造了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中华民族也一定能够创造出中华文化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