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企业简介
组织机构
领导团队
企业荣誉
企业资质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媒体聚焦
业绩实力
经典工程
党群建设
党建工作
专题报道
企业文化
职工风采
人力资源
首页
关于我们
企业简介
组织机构
领导团队
企业荣誉
企业资质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媒体聚焦
业绩实力
经典工程
党群建设
党建工作
专题报道
企业文化
职工风采
人力资源
新闻中心
首页
新闻中心
媒体聚焦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媒体聚焦
市建委:施工现场要提供避暑场所
来源:原创文章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3-07-31 00:00:00
浏览人次:2626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记者从建委、市安委会了解到,我市要求用人单位合理调整高温、露天、高空作业的时间。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安监总局和劳动部门的规定,目前市建委已经要求,全市相关建设单位在酷热天正午不得露天作业,同时施工现场要提供避暑场所,保证防暑降温物品,防止工人中暑。
分享到:
上一篇:
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推进会召开
下一篇:
武汉新建211公里环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