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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施工现场要提供避暑场所
来源:原创文章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3-07-31 00:00:00 浏览人次:2102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记者从建委、市安委会了解到,我市要求用人单位合理调整高温、露天、高空作业的时间。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安监总局和劳动部门的规定,目前市建委已经要求,全市相关建设单位在酷热天正午不得露天作业,同时施工现场要提供避暑场所,保证防暑降温物品,防止工人中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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