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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我市工程桩基静载荷试验必须自动采集检测数据并上传市监管平台
来源:原创文章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3-07-23 00:00:00 浏览人次:2461

 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桩基静载荷试验的检测质量,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准确,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桩基质量的有效监控,市建筑质监站依据湖北省住建厅鄂建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2011]152号文及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制发《关于全市建设工程桩基检测单位使用静载荷试验数据自动采集上传系统的通知》(武建质字〔2013〕8号),决定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所有从事建设工程桩基静载荷试验的检测单位推行检测数据自动采集上传系统。

 文件要求,凡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桩(包括试桩)、复合地基的竖向承载力和桩基竖向抗拔力的静载荷试验必须采用数据自动采集上传系统采集检测数据并依此出具检测报告,到期末安装使用静载荷试验数据自动采集上传系统的检测机构不得承担相应的检测业务,其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验收资料使用。此外,桩基(含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结果必须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系统上传,检测机构对上传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检测结果未上传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验收资料使用。文件还明确了相关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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